为切实规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现将衡阳市珠晖区博雅公园以东、北临雁城东路土地资产进行公开招租。
一、招租标的概况
本次土地招租位于衡阳市珠晖区博雅公园以东、北临雁城东路,面积为10034.23m2 (约15亩),(土地位置详见示意图,具体位置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为准)。
二、招租方式及原则
采用在衡阳市城投集团官网公开竞租方式,按照“加价竞租、价高者得”原则。
三、招租租赁底价
9000 元/亩/年。
四、土地用途
土地用途为:城镇住宅用地,其他商服用地。
五、租期、租金、押金、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
1.租期为: 9年6个月。
2.租金缴纳方式及递增方式:第一年租金按年度缴纳,第一年租赁期满后,合同期内剩余年份租金按季度缴纳。租金每年递增3%,即自合同签定日第 二 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%,先缴纳租金后使用的原则。
3.竞租保证金为33.5万元。承租人竞租成功后,扣除第一年租金,再扣除 20 万元转为无息押金(押金不记息),剩余款项则自动转为下一个租金缴费周期的租金;若下一个租金缴费周期的租金不足的应在到期前予以补齐。
4.押金: 20 万元(含在竞租保证金33.5万元以内)。
5.租金、押金、竞租保证金缴款账户:户名:衡阳市滨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、帐号:591173046058、开户行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立新开发区支行。
六、免租期及租金起算日期
土地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,给与承租方 6个月的免租建设期,免租期结束后即为租金起算日期。
七、报名办法
1.报名资格条件:
(1)意向承租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;
(2)意向承租人必须为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、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;
2.报名时间(5个工作日):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 3月27日(上午8∶30到11∶30,下午14∶30到17∶30)。
3.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 3月27日下午17∶30。
4.报名地点:衡阳市滨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305办公室。
5.报名方式:意向承租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(以上资料验证原件留复印件,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)、“信用中国”、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查询结果(加盖单位公章)、报名竞租保证金交纳银行转账记录(银行转账时需注明“竞租保证金”加盖单位公章),以上资料全部用A4纸装订成册到我司进行资料审核及报名登记。
6.竞租时间及地点:2024年3月28日,上午9∶30在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楼102会议室。如有变动,以我司通知时间为准。
请意向承租人携带以下资料准时参加:(1)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(原件);(2)营业执照(原件)。
7.中标公示期为3天。
8.咨询联系方式:
联系人:0734-8881658、刘先生(13657475117)。
八、竞租方式
1.竞价方式。我司根据意向租赁人数确定竞租方式,若意向租赁人数为一人,则按招租底价直接确定承租人。若意向租赁人数大于一人,组织公开竞价。报名登记人为竞租人,竞租底价为 9000 元/亩/年,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100元/亩/年,竞租人可以自由叫价,但不得低于加价幅度,且不得低于上轮报价;若出现新一轮竞价中低于加价幅度或低于上轮报价的情况,则视为该方自动放弃竞价。竞租各方需在1分钟内响应上一轮报价,竞价至最高价后无人再加价,则视为出价最高者竞租成功。我司工作人员宣布竞价成交,并当场宣布最终竞租单价,最高出价的竞租人现场签字确认,签定竞价现场记录和承租确认书。每次竞价以书面形式填写报价(第一轮竞价报价必须填写报价,如不填写报价将列入黑名单并作为违反竞价要求处理)。我司纪检监察室将对公开竞价全程监督,如在竞价过程中竞租人违反竞价相关要求,将取消其竞租资格,所交报名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2.竞价成功后,我司工作人员当场与承租人办理信息登记。办理信息登记后不允许以各种理由退租,如确实需要退租的,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,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3.合同签订。以报名审核登记信息为准,未经我司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信息。否则,我司视同承租人自动放弃租赁,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4.中标公示期结束后,我司向承租人发放凭《承租确认书》,承租人凭《承租确认书》30日内与我司签订租赁合同。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,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,所交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。
九、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方式
意向承租人正式报名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33.5万元。保证金仅接受银行借记卡转账。确定为承租方后以成交价元/亩/年乘以租赁面积确定为一年租金,再扣除 20 万元转为无息押金(押金不记息),剩余款项则自动转为下一个租金缴费周期的租金;若下一个租金缴费周期的租金不足的应在到期前予以补齐;未确定为承租人的,竞租保证金在3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换(保证金不计息)。
十、租赁注意事项
1、土地以现状出租。该地块无水、电。如需办理临建、水、电或者相关报批手续,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。且租赁期间,水、电费等使用租赁资产有关费用,均由承租方负责。
2.承租方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 动,否则我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诉权利。
3.严禁转租。若发现承租方私自转租行为的,我司有权 收回出租土地,并扣除承租方租金或租赁押金作为违约补偿, 我司重新进行公开招租。
4.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 合同不能履行,双方均免责。我司收回土地且不予任何补偿。 租赁期间,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,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。
5.租赁终止后,承租方应做到人离场清,并无条件退出, 办好租赁相关事项的交接手续,如承租方需要续租,须在租 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我司。
6.未到期退租,承租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向我司提交退租申请,并将土地恢复原状(或恢复干净整洁),已交租金 不退还,欠缴费用应补足,土地押金不退还,并办理相关退 租手续。
7.乙方退租需对土地进行原貌恢复,并经甲方验收认可, 结清各项费用后,方可办理退租手续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无 法办理退租手续,则自租赁期满之日起,甲方有权按原租金 标准的两倍收取违约金。
8.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,本次招租最终解释权归 我司所有。
衡阳市滨江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
2024年3月20日